婚后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年06月10日08:46:20

婚后,无论房产证上仅署名一方或双方,双方共同出资购置之房产即成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判定夫妻共同房产的关键在于:
资金来源以及购置日期。
若夫妻婚后有共同购房之举,此房产便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反之,倘若婚后由单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且登记于其子女名下,可视作对其子女的单独赠予,应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另一方面,若婚后由单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不动产登记于夫妻双方或其子女配偶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此时房产归属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