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嫁妆并不作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范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系夫妻一方个人私有的包括:(1)婚前财产;(2)人身伤害赔偿或补偿金;(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赠予一方的财产;(4)专属于一方使用的生活用品;以及(5)其他应属一方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通常情况下,嫁妆并不作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范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系夫妻一方个人私有的包括:(1)婚前财产;(2)人身伤害赔偿或补偿金;(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赠予一方的财产;(4)专属于一方使用的生活用品;以及(5)其他应属一方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