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想要正常的经营就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招聘的时候不要雇佣童工,按照相关的规定发放薪资等等,不过对于一些工厂企业来说,一定要避免招到童工,那么应该如何避免呢?
我国劳动者适格年龄是十六周岁,《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就是通称的“童工”。如果特殊单位和行业,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现实中,公司故意或者恶意使用童工的情况较为罕见,绝大部分公司是被动陷入了违法使用童工的陷阱;例如一些未成年人外形高大,使用虚假身份证或者借用他人身份证求职的,公司HR很难根据生活经验判断这些求职者是否满十六周岁,对于身份证的真实性鉴别缺乏技术手段,特别是不具备“人证合一”的鉴别能力,一旦在某一些环节被这些未成年求职者钻了空子,公司即便不是故意违法使用童工,也将被劳动行政部门行政处理。
为避免使用违法童工,公司招聘中对于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员工要格外注重审查:
1.借助公安系统核查身份证件真伪;
2.询问求职者的学习经历、家庭情况、个人爱好等情况进行年龄审查;
3.有必要的话,与其出生地公安机关、学校、家长联系,核实相关信息。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但是有些早早辍学的儿童,也面临找工作的需求,为了招到工作也存在瞒报年龄等的现象,因此在实际招聘人的时候,单位一定要严格审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