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交通事故的量刑标准

2020年06月26日11:13:24

“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下面是情缘阅读网小编整理的一些特大交通事故的量刑标准,供你参考。

交通事故处罚包括2个方面: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和交通事故刑事处罚。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标准: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当事人,对其违章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的给予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

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同时处吊销驾驶证。

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10天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造成一般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如何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二)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符合下列一、二项的,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符合下列三、四项的,处以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符合下列五、六项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2、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3、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4、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

5、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

6、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对前款第一、二项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三)处罚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者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

(四)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

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

2、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

3、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1分;

4、造成交通事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不予记分。

以上就是特大交通事故在追究责任的时候的依据,想要知道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有哪些请到情缘阅读网,我们会持续为大家介绍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

 

责任编辑:何显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