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总是有大大小小的意外发生,所以我们应该多加了解安全机制,掌握旅游消费知识,才能更好的出去游玩,更好地保护自己.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旅游发生意外受伤怎么向旅行社索赔。
游客外出旅游发生意外伤害如何要求赔偿
国庆长假期间,我参加了旅行社组团赴外地旅游。在旅途中,大巴车停车后又突然倒车,导致前面一人压到我,造成右腕部受伤。回杭州后,经医院检查确诊为桡骨脱位并骨裂,复位后,这个右臂从腋下经肘部直至掌心全打上石膏,医生说一个半月才能拆石膏。现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不能上班。想请教下律师,我应向旅行社要求哪些方面的补偿,旅行社说,旅游意外险只负责报医药费,其他不关他们的事,有这样的规定吗?
律师:除旅游保险外,应明晰责任判定过错方
【律师解析】
一、从受伤的时间看,车辆尚在运行中导致受伤。分二种情况解答:你参加旅行社组团游,在法律关系上形成的旅游法律关系。旅行社应为旅客购买意外保险,旅行社与保险公司形成保险合同法律关系,当旅客受伤后,可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的险种和投保范围,由保险公司依约进行赔付;
二、如你乘座的大巴车是旅游公司租用其他单位的,你与承运人之间形成的关系,是旅客运输法律关系。承运人有义务保障旅客在乘车时段(即从上车开始至安全下车时止)的人身安全,你受伤时车尚未停稳尚在行运期间,当你受伤后,承运人有赔偿的义务。
关于赔偿范围问题,依照相关规定,一般伤的,有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伤得稍重的,在一般伤的基础上,可有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适当的营养费;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关于赔偿的责任问题,承运人有否过错?你自己在车尚未停稳是处于什么状态,有否违反乘坐规范(即是坐着?还是急于下车而站立着)?前面压着你的人有否违反乘坐规范(即是坐着?还是急于下车而站立着)?在分担责任时,是根据有无过错来确认。
出差补贴和双休日加班费不能重复发放吗
我在余杭某化妆品公司做产品销售,已签订劳动合同,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推广,所以经常要到外地出差。今年9月份,我整月都在金华出差,双休日也不能回来,到这个月发工资时,发现公司并没有把我双休日的加班费一并发放。我就找到了公司的人事主管,人事主管解释说出差在外的双休日没有加班费,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出差补贴里。我想问下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读者李小姐发来邮件咨询法律问题)律师:两者性质不同,不应相提并论
【律师解析】
根据你的问题,这里首先要搞清楚两个名词解释,即出差补贴和双休日工资。出差补贴的内涵是,出差改变了日常工作规律,对吃、住、行带来诸多开销和不便,对亲人、家庭的一时失管等因素,正是这样,给予经济上一定的弥补,其性质是经济补偿;双休日是法定的假日,当工作需要在双休日完成的,用人单位支付的钱,其性质是支付工资。不能混淆补偿与工资的区别。
出差在外地工作,只是与日常工作的场所不同,是完成工作任务的一种方式和方法。在长期出差期间,仍享有双休日休息的法定权利,当双休日因工作需要为用人单位工作而占有,依法可得到假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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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显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