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很多人在工作之余都特别喜欢去外地旅游。但是在理由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一些意外情况,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受伤。景区受伤该怎么索赔?下面情缘阅读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游客购买景区的门票就和景区的旅游公司建立了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旅游公司有义务保障游客在景区的人身财产安全,这种义务是法定义务,即便不在门票这个简单的旅游服务合同中注明,对合同双方仍是有法律效力的。实践中很多景区除了门票外包含的景点和服务外,还会有很多额外收费的游玩项目。
每个收费的游玩项目相当于一个新的旅游服务合同。但是只要这些游玩项目都在景区旅游公司管理的景区范围内,不管是自营的还是第三方承包经营、合作经营的,都是建立在景区门票这个总合同基础上的,故此负责景区管理者和旅游公司都对游客有当然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关于“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
温馨提醒:
游客去比较大的户外景区,一定要多了解一些旅游意外安全小知识。最后再旅游之前,给自己或家人都购买一份旅游保险,这样在景区受伤之后才会获得更多相关赔偿。
责任编辑:何显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