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水区车管所。地址:南湖东路北七巷128号北辰旭日院内。电话:0991-4624353。2、水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地址:红山东路261号人保红山路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便民服务站(鑫都大酒店东侧)。电话:0991-2656078。3、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大浦沟路2799号粤和汽车服务创新产业园D栋。电话:0991-2200222。4、沙区大队。地址:西虹西路932号。电话:0991-870060。5、新市区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地址:乌昌辅道6号。电话:0991-3721110。6、GX156警务站。地址:新市区江苏东路与长沙路交汇处。电话:09916654655。7、头区大队。地址:头屯河区红岩街1080号。电话:0991-3112122。8、达坂城业务大厅。地址:达坂城区交警大队街1号。电话:0991-5940510。9、南郊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地址: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南庄大道53号。电话:0991-5920004。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