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逾期交货货物价格上涨如何处理的

2020年07月24日07:59:42

律师回答

卖方逾期交货的属于违法合同约定的一种表现。根据《合同法》规定,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这应当看做是在迟延履行和迟延受领情况下,对于过错一方当事人的惩罚。就具体而言,逾期交货时,遭遇货物价格上涨的,买方可以如下处理:
(1)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2)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此外,卖方逾期交货时,遭遇价格上涨的,买方还可以选择要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交付期限与价格执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