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由工商窗口或由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统一收件,收件后或通过政府部门内部的公文流转方式或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进行申报信息的流转和共享,完成并联审批后再由指定窗口统一发放三证。
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
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3、质监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
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合伙协议复印件;(2)申请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总机构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