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刑法》第131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正常的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才追究刑事责任,逃逸的仅造成受害人重伤的就需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2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10条《刑法》第13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