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南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2020年07月19日14:52:27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法[2005]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南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肖扬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