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徐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0年07月20日01:30:57
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徐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5月28日徐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徐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废止《徐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徐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