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

2020年07月11日00:42:20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

(2005年3月27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予以批准,由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