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市值的哪些

2020年07月29日04:25:09

律师回答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例如,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写的著作发表或被改编成电视剧,所取得的版税收入、改编费用等;婚后的专利或发明转让所取得的费用;婚后取得的商标收益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