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十五”期间上岗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 2020年07月29日03:04:21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文件标题: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十五”期间上岗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颁布单位: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颁布时间:20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