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仅为满足以下四种其中一种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以上任一种情形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