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有法律效力吗

2020年07月21日20:29:44

律师回答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1994年以前事实婚姻有效。1994年以后的事实婚姻无效。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综上所述,1994年以后,事实婚姻无效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