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员聘任期是几年

2020年07月07日02:15:21

律师回答

仲裁员每次聘期为三年。已被聘任为劳动监察员者,不再聘任为仲裁员。
我国法律规定,取得仲裁员资格,并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第十六条规定的仲裁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者,方可由各级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聘任为专职或兼职仲裁员。仲裁员在同一时间内只能被一个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每次聘期为三年。已被聘任为劳动监察员者,不再聘任为仲裁员。
被聘任的仲裁员,由聘任的仲裁委员会颁发《劳动仲裁员执行公务证》和《劳动仲裁员》胸卡,并在省级以上报刊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劳动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