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市容环卫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0年09月16日07:48:04
发布部门: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局相关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市容环卫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意见》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市容环卫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意见
2005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高度出发,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定准目标,抓好热点,探索机制,扎实推进,发挥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
一、工作目标
2005年市容环卫的政风行风总体评价分力争达到2004年全市各部门、各行业的平均分,对2004年政风行风测评达到85分以上的区要继续巩固;达到82分以上的区要抓提高;82分以下的区要大幅提升。政风测评总体评价分在本区排位要力争上升一位;行风测评总体评价分在本区排位要力争上升一位。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公开承诺,树立良好形象。
今年我局的五项承诺内容是:一要按标准进行道路保洁;二要定时垃圾清运;三要严格履行“四公开”(公开服务人员工号、开放时间、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制度,提高公厕服务质量;四要加大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管理力度;五要实行“三个二”投诉处理(20分钟内将投诉各案移送到相关单位、2小时内有工作人员到现场、24小时内处理并反馈投诉人),提升投诉处理质量。各单位要在落实中做到严格标准,规范操作,文明作业,力求实效。
(二)抓好二个纠正,整改有实效。
1、坚决纠正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推行“首问责任制”。紧密结合贯彻实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行政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要继续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及时将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和投诉渠道等向社会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二是全面推行暴露垃圾并联运行治理机制,按照“及时发现、并联运行、适时清除、洁净上海”的管理原则,借助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和构筑的电子政务,运用市、区、街道三级管理网络,实现暴露垃圾全方位监管与适时清除的并联运行,暴露垃圾从发现到开始清除之间的时间做到:内环线以内区域30分钟,内、中环线之间区域40分钟,中、外环线之间区域50分钟,其他区域90分钟。区级巡查车或街道(镇)巡查车发现暴露垃圾,立即清除。年内实现内环线内及时控制和消除垃圾暴露现象,外环线内基本控制和消除垃圾暴露现象,其他区域得到基本控制。
2、坚决纠正服务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以落实十大便民利民措施为抓手,采取切实措施解决环卫作业运输车辆飞扬散落滴漏、人为噪音扰民与生活废弃物收集环境不整洁等问题;二是加强窗口建设,重点是公厕服务窗口和市容协管窗口,公厕服务窗口抓好操作规范化,服务人性化提升服务水平;市容协管窗口要充分发挥其宣传员、监督员、信息员、协助员的作用,做到严格管理,强化检查考核,使8000名市容环境协管员成为市容环卫的文明窗口。
(三)抓好工作延伸,巩固取得成果。
进一步巩固公路无“三乱”成果,对出现的新情况,要加强调研,提出解决办法,遏止公路新的“三乱”现象。
进一步治理水上“三乱”,巩固治理成果。总结推广规范服务试点经验,加强收费票据管理,逐步完善票据管理制度。开展水上专项检查,达到水上无“三乱”目标。
进一步深入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提高“三告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在原有基础上,认真探索和总结行政“三告知”制度实施情况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提高推行行政“三告知”制度的工作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明确职责。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的要求,在局行业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市区二级政风行风建设机构作用,定期分析研究政风行风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形成合力。
(二)完善四项机制。一是完善责任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与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制;二是完善监督机制。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参与政风行风建设巡访督查;继续委托市统计局进行“环卫质量与执法态度”市民满意度调查;各单位要建立政风行风讲评机制,加大对政风行风的监督力度。三是完善奖惩机制。建立政风行风工作的检查评比机制,每半年对政风行风建设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将评定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与奖惩挂钩;四是完善宣传机制。加强行业内部信息报道,通过简报、通报、专报等形式,总结经验,反映问题,加大媒体宣传,让市民了解行业特点,促进市民自律。
(三)加强制度建设。梳理和建立工作制度,如政风行风建设检查考核制度、目标责任签约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等,探索政风行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四)典型引路。总结提炼各单位各部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推广;挖掘先进典型,用身边的先进事迹教育身边的人,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搞好政风行风建设的信心。
(五)加强督促检查。对依法行政、服务管理、办事效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落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六)拓宽交流渠道。召开交流会、现场办公会,及时通报政风行风工作情况。加强与市、区(县)纠风办的联系和沟通,自觉接受市、区(县)纠风办的指导,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邀请居委干部、行风监督员参与市容环卫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做到即知即改,把问题解决在社区、居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