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延长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执行期限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18:37:43
发布部门: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文号: 国机采字[2011]30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各中标供应商:

根据《关于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机采字〔2011〕16号),2011年度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执行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止,鉴于新一轮打印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正在筹备,为保证各单位打印耗材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延长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执行期限,至新一期打印耗材集中采购的有关通知发布时为止。

特此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