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全国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11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2020年07月18日03:58:44
发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布文号: 国测人发[201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2011年,全国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李克强副总理视察中国测绘创新基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力求实效,积极主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适用、及时的测绘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根据《全国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测绘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国测人发〔2009〕39号),经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总结自评、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各司局评分、考评领导小组研究提出考评等次建议、国家局党组审定等工作程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评定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上的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等20家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2011年度考评等次为优秀,颁发“2011年度考评优秀单位”奖牌,评定其余11家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2011年度考评等次为达标。同时,对考评得分在95分以上的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局)、河北省测绘局等5家考评优秀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经济奖励,对其余的15家考评优秀单位分别给予8万元经济奖励。

希望考评优秀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推动本地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国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以考评优秀单位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好李克强副总理视察中国测绘创新基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发扬“快、干、好”的工作作风,着力解放思想,昂扬斗志,万众一心,奋发作为,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更好更快科学发展。

附件:全国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11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考评结果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全国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11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考评结果

(按考评得分排序)

一、优秀单位(20家)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局)

河北省测绘局

江苏省测绘局

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湖北省测绘局

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河南省测绘局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局)

重庆市规划局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测绘局)

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二、达标单位(11家)

甘肃省测绘局

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吉林省测绘局

天津市规划局

云南省测绘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测绘局)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测绘局)

青海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西藏自治区测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