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予以处罚吗?

2020年07月19日10:26:22

律师回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为特征:一是,行为人通过信件、电话、手机、网络等途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这里的淫秽信息,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信息;侮辱信息,是指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信息;恐吓信息,是指威胁或者要挟他人,使他人精神产生恐慌的信息;其他信息既包括违法信息,如虚假广告、虚假中奖、倒卖违禁品等违法信息,也包括合法信息,如商品、服务广告等;多次一般是指三次以上。二是,行为人发送信息已经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即行为人发送的信息足以使他人由于收到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如行为人反复、经常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或者其行为遭到斥责、拒绝后仍然不停地发送,或者在夜间他人入睡以后反复发送等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