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建立劳动合同法三方机制?

2020年07月22日17:29:17

律师回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对劳动关系的调整提出了与其相适应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国劳动关系出现许多新问题,如就业压力大,劳动关系紧张,群体性突发事件增多,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不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金、任意延长工作时间、非法收取劳动者押金等。协调劳动关系,要靠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实行集体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但是,仅在企业范围内推行集体协商和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是不够的,从协调劳动关系的整个社会化发展要求来看,还需要建立起能够促进劳动关系协调与稳定发展的三方机制。用三方协商机制来体现对更高层次上的劳动关系协调作用,促进各方利益主体的相对一致性,以达到三方共同利益和目标的实现。建立三方协商机制不仅不会取代和削弱企业劳动关系双方通过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的主体地位,更不会破坏企业建立起来的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反之,当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发挥出来的时候,它会积极引导双方更好地实现其签订的集体合同和协议,会指导帮助企业双方更好地通过协调机制来达到双方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新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