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在理解劳动合同的效力时应当注意,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两回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有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已建立,但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已生效,但并没有实际用工。因此,违反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违反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这时劳动关系已建立,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就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另一种就是违反已生效但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这时尚未开始用工,劳动合同法没有对在这种情况下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作出规定,这就需要合同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这时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