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全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第二批示范单位称号的通知

2020年07月18日03:40:05
发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穗府办函[2011]126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我市自2007年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以来,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第一批49个示范单位有效发挥了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力推动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市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的通知》(穗府办〔2009〕15号)和2010年全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现场会精神,各地、各单位深入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第二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依据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示范单位建设标准,经评审,市政府确定番禺区、越秀区白云街、海珠区南洲街环秀坊社区、广州市晟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河区员村小学等49个单位为我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第二批示范单位。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并深入推广示范单位工作经验,在全市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真正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动和引领作用,争创新经验,实现新发展,全面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广州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第二批示范单位

示范区(县级市):番禺区

示范街(镇):每区(县级市)各一个(共12个)

越秀区白云街

海珠区南洲街

荔湾区海龙街

天河区猎德街

白云区永平街

黄埔区长洲街

花都区炭步镇

番禺区沙头街

南沙区横沥镇

萝岗区联和街

从化市良口镇

增城市石滩镇

示范社区(村):每区(县级市)各一个(共12个)

越秀区华乐街华侨新村社区

海珠区南洲街环秀坊社区

荔湾区冲口街杏花社区

天河区棠下街棠德北社区

白云区永平街蝶云天社区

黄埔区黄埔街怡港社区

花都区花山镇小布村

番禺区石碁镇塱边村

南沙区黄阁镇乌洲村

萝岗区永和街永岗社区

从化市吕田镇狮象村

增城市荔城街西园社区

示范企业:每区(县级市)各一个(共12个)

广州大厦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晟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振戎燃气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广东欧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

中远佐敦船舶涂料(广州)有限公司

广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

久泰能源(广州)有限公司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从化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增城市永恒实业有限公司

示范学校:每区(县级市)各一个(共12个)

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

广州市聚德中学

荔湾区真光中学

天河区员村小学

白云区广园小学

广州市石化小学

花都区圆玄中学

番禺区东兴小学

南沙区金隆小学

萝岗区华峰中学

从化市神岗中学

增城市荔江小学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