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届满公司未办理注册地址变更登记出租人该怎么办?

2020年07月24日12:05:35

律师回答

租赁期届满后,租赁合同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均告终止,公司应返还房屋,不应继续使用,如以房屋为公司住所注册公司的,则应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未及时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的,出租人可按合同约定追究该公司的违约责任。其次,根据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故可由工商局责令某公司嫌弃变更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可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十九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