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服刑妻子应向何地法院起诉离婚?

2020年07月18日04:17:32

律师回答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因此,一方正在服刑,故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由原告袁某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