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在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社会化尚属于机动车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新的举措和尝试,推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社会化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如何既能够按照机动车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平稳地推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社会化,又能适应当时各地的实际情况和条件稳步推行,保证在实行社会化以后,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能够依法公正、严格的进行检验,防止产生新的腐败,是立法当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社会化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授权,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多年的实践表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社会化的效果很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