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在我国不管是哪种形式,从来没有自动离婚这么一说,《婚姻法》第31条、第32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作出了适当处理的,可以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没能达成共识的,而另外一方又坚持离婚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离婚的通道只有两种,第一是民政部门的协议离婚登记,第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离婚,只有这两种途径才能够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自动离婚这么一说。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民事诉讼法》https://www.qyfgj.cn/tiaoli/57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