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公告送达吗

2020年07月23日06:05:35

律师回答

公告离婚案件是指一方当事人外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讼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外出当事人下落不明,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公告期满后,下落不明当事人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审理并作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https://www.qyfgj.cn/tiaoli/35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