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到庭参加诉讼的,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一般不会以公告方式送达,都是通知当事人来法院领取判决书,或者邮寄给本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只有特殊情况下,也就是庭审程序结束后,法院通过电话或者指定的送达地址都无法有效送达判决书的,最后才会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视为有效送达,判决经过15天,便生效。实践当中,都是原告立案后,联系不上被告,穷尽其他送达方式以后,法院才会对被告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开庭时被告仍然不来的,则依法缺席审理,能否判决离婚,那要看原告的证据是否充分了。无论是否判决离婚,法院出判决以后,如果仍然联系不到对方,法院仍然要再次公告方式送达判决书。这样一来,整个诉讼的进度就会多出5个月左右的时间,虽然慢,但事情还能够得以解决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