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关于举办2011年第二期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2020年07月07日03:05:49
发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布文号: 测管函[201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为推动甲级测绘单位改革创新发展和依法诚信经营,增强行业凝聚力,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1年教育培训计划,定于近期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2011年第二期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推动地理信息新型服务业态大发展”专题辅导;

(二)测绘与地理信息高新技术发展前景;

(三)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及测绘违法案例剖析;

(四)数字城市建设和地理国情监测相关政策解读;

(五)测绘单位经验交流。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与数字城市建设、地理国情监测关系密切的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的部门负责人。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8月31日至9月2日,8月30日报到。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每位参训代表需交纳培训费1400元,教材资料费等据实另收。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二)本次培训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武汉大学共同主办,委托青海省测绘局承办。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名额分配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级测绘单位报名,并于8月20日前,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分别传真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行业管理处和青海省测绘局测绘管理处。

联系人: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行业管理处

李 倩 电话 010-63882217 手机 13120449005

传真 010-63882233

青海省测绘局测绘管理处

李得平 电话 0971-6145345 手机 13997236301

传真 0971-6145745

附件:1.2011年第二期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2011年第二期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1:

2011年第二期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所在地区
参训单位数
1
北京市
14
2
天津市
2
3
河北省
10
4
山西省
3
5
内蒙古自治区
3
6
辽宁省
5
7
吉林省
4
8
黑龙江省
4
9
上海市
1
10
江苏省
8
11
浙江省
3
12
安徽省
4
13
福建省
2
14
江西省
4
15
山东省
3
16
河南省
5
17
湖北省
8
18
湖南省
5
19
广东省
5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4
21
海南省
2
22
重庆市
2
23
四川省
6
24
贵州省
3
25
云南省
3
26
陕西省
6
27
甘肃省
2
28
青海省
4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1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
合计人数
128


附件2:

2011年第二期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省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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