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确定合同违约行为的起算点的意义,是为了在发生纠纷之后,方便守约方计算违约金,主要分三种情况,我举例说明:第一种情况,张三问李四借100块钱,约定6月1日归还,到期后张三仍不履行的,那么6月2号就是违约赔偿的起算点。第二种情况,张三问李四借100块,但是没有说什么时候还,那么李四需要对张三进行通知,并给予合理的准备期,该准备期届满的第二天则为违约赔偿的起算点。最后一种情况,如果张三明确通知李四,这100块不还了,也就是俗称的预期违约,那么李四收到该通知的时间为违约赔偿的起算点。这里提醒大家注意一点,在司法实践中,预期违约的举证责任相对而言比较困难,尤其是口头上的拒绝履行。如果没有扎实的证据,在合同履行期未届满之前主张预期违约,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建议大家谨慎使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