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离婚诉讼如何认定及处理

2021年01月06日20:19:55

律师回答

很多所谓的“假离婚”,是指当事人为了满足一方或者双方的某种利益骗取对方的同意或者双方协商后,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当事人离婚后,又继续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出现矛盾后,一方甚至双方要求撤销离婚登记或离婚调解书。双方一旦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书或在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签收了调解书,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尽管离婚后双方还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但这种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事后一方或双方反悔要求撤销离婚登记或法院调解书的,一般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