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确权

2020年07月23日19:48:33

律师回答

我觉得这个问题的本意是,如何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的时候一并分割,那么根据《婚姻法》第17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标准,婚内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赠与或者继承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婚内任何一方取得的上述财产,法律规定的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再通过其他程序确认权属,离婚时双方对上述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以在离婚时一并要求法院依法进行分割,而不需要单独进行确权。实践当中,如果婚内取得的财产,涉及第三人利益,或者涉及第三人份额,各方协商不成的,不能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先另行确认权属,再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