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法院一般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因涉及到人身关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庭。这样规定一是为了方便查清案件情况,二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人身关系只能由本人决定如何解决。所以,实践中常常会出现不想离婚的一方故意不到庭的情况。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了合法的送达,即使一方仍然不肯到庭,也不影响法院的依法审理。可能有朋友会问了,要是被告一直不接传票,也不签收快递,法院打来的电话也不接怎么办在送达方式中,还有一种送达,就是公告送达。如果法院穷尽了上述所有的送达方式,被告仍然不接收传票,法院会通过在报纸上登公告的方式通知一方当事人具体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届时法院会缺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