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

2020年07月29日01:30:54
发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布文号: 大政办发[2011]6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大连市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部署,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群防群控,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兴利除害结合,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突出抓好水库安全度汛、中小河流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和台风防御工作,统筹做好城乡抗旱工作,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强化应急处置机制,遇标准内洪水,确保水库不垮坝、堤防不决口、城市不受淹;遇超标准洪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干旱,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二、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主要任务

(一)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坚持防重于抢,做好准备工作。要进一步落实水库防汛责任制、方案预案、抢险队伍、抢险物料和报警手段等非工程措施,做好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夯实安全度汛基础。要加快13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度,确保主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对尚未列入除险加固计划的病险水库要限制蓄水,影响度汛安全的要空库待汛。尾矿库和位置重要的山区塘坝也要按照对水库的要求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坚持应急值守,抓好汛期管理。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防汛值班检查,强化值班人员培训,做好值班记录和信息上报。重要值班信息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误报。要严格执行巡坝查险制度。巡坝查险要确保不留死角、不漏项目。发现异常要及时分析、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坚持科学防控,加强水库调度。要加强雨水情监测预报,努力提高精度,延长预见期,增强水库调度的主动性和预见性。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库控制运用计划,不得擅自超汛限水位蓄水。水库兴利蓄水要以确保防洪安全为前提,按照风险可控、效益最大原则进行调度。

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抢险工作。水库发生险情,水库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抢险责任人要迅速到位,全力以赴组织力量进行抢护,并果断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必要时可请当地驻军、武警、预备役部队等救援力量支援。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地方开展险情抢护工作。

(二)确保中小河流安全度汛

加快河道工程建设进度。要抓好河道生态工程和险工险段除险工程的建设,确保主汛前完成主体工程。需跨汛期施工的工程要落实好应急度汛预案和措施。对暂未列入除险计划的河道险工险段,要加强汛期堤防巡查和预警报警工作,做好抢、逃险的准备工作。

加强中小河流汛期防守。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堤防抢险和人员撤退转移的预案和准备措施。遇超标准洪水或堤防出险,要全力组织工程抢险,及时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要高度重视水库泄洪期间下游河道的防洪安全,加强上下游、左右岸防洪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类拦河闸坝要设专人管护,制定切实可行的调度方案,保证河道行洪畅通。

加大河道清障力度。要结合市政府开展的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除河道内的违章建筑物、违章养殖圈、阻水垃圾、种植物等,严厉打击在河道内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三)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要强化监测预警,坚持避险为主,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要加快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保证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要着力加强基层责任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县、乡、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提高各级政府和基层的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县、乡、村、组、户完整的基层防御体系。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开展避险预案演练,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四)抓好城市防汛工作

要把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依法加强城市防汛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要科学确定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健全城市洪水应急管理体系,做好灾害性信息的预报预警,广泛开展防汛知识宣传。要切实加强对城市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和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明确防汛责任,落实预防和抢险措施,提高基层防灾能力。要切实加强社会管理,杜绝城市建设侵占河道、水库库区等现象,落实低洼易涝区、地下公共场所、人防设施、旅游景区、高陡边坡、建筑工地和危房险房等重点部位的防汛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五)抓好台风防御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台风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组织体系;按照以防为主、防避结合的原则,完善台风灾害防御预案体系。

加强次生灾害防御。要加大对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次生灾害隐患的排查和防治力度。要做好对养殖渔排、港口锚地、危房校舍、简易工棚、旅游景区、建筑工地、工矿企业的安全检查,落实防御措施。要加强电力、通讯、交通、供水、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的防台风措施检查,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气象、海洋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移动路径、强度变化、降雨范围和海浪增高区等情况,及时作出滚动预报,为防御部署提供依据。水务、水文部门要做好水情、汛情监测预报,为防洪调度提供科学依据。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短信等,多渠道、广覆盖、高密度地向社会公众发布台风预警信息,提醒广大群众及时避风避雨避险,确保信息发布到位。

加强人员转移安置。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台风防御工作首位,加强海上作业设施、回港避风船只、低洼易涝区域、风暴潮漫滩风险区、危旧工棚房屋、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等人员转移避险工作。要强化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机制建设,研究制定人员转移安置管理办法。

(六)加强抗旱减灾工作

要立足于“抗大旱、抗长旱”,以解决农村因旱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和发展设施农业、高效节水型农业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农村的抗旱减灾能力。要积极开展城区城镇应急供水和抗旱备用水源工程建设,确保城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安全。要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综合调度措施,充分拦蓄雨洪资源,增加各类水源工程蓄水。要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有效利用云水资源。要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调度,严格灌溉用水管理,使有限的水源发挥最大效益。要抓紧修订完善抗旱预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和发布程序。要强化组织协调和部门联动,加强旱情监测与分析,做好抗旱应急处置工作。

三、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制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要将防汛抗旱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到防汛抗旱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要全面履行防汛抗旱职责,及时研究解决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类防汛抗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要强化防汛抗旱责任监督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部门和地区协作,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和地区互助互救协作机制,形成防汛抗旱合力。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汛抗旱预案体系,凡是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和基层单位都要编制、修订预案,确保预案的完整性、应用的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要强化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加大市县物资储备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物资调运预案。要加强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建设,整合优化军地抢险力量,组织做好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实战能力。要完善通讯、预警、报警手段,强化信息管理,为防汛抗旱会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三)加强防汛检查和督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主汛前的有限时间,对可能影响今年安全度汛的工程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再检查,彻查度汛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水库、中小河流、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在建工程、旅游景区、学校和城市地下公共设施等重要部位的防汛准备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备案,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必须强化应急预案,落实临时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主汛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对全市防汛准备工作进行督查。

(四)严肃防汛抗旱纪律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决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必须坚决服从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要严肃防汛抗旱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对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