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表现

2020年07月24日08:07:15

律师回答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所谓“公众”意即吸收存款对象的不特定性,指社会上大多数人。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存款包括个人存款和机构存款,所以公众包括法人。且本罪只要求行为针对社会上大多数人,并不要求实际从社会上大多数人得到资金。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但行为人不能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