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对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患者切勿结为伴侣。目前有以下几种疾病患者属于禁止或暂时不能结婚范围。(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和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2)无法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不能正常进行性生活的人不宜结婚。(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肌紧张、克汀病等)患者不宜结婚。(4)患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未经治愈者、不能结婚。(5)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苦未彻底治愈者,不宜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