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办离婚手续怎么办

2020年07月17日09:57:07

律师回答

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口头同意离婚,但拒不配合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选择起诉离婚。原告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民事起诉状等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者到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性。如果想在诉讼中一并对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作出处理,还需携带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开庭时,法官会先行组织调解,如果对方接受调解,法官会主持制作调解笔录,出具调解书。如果对方依然不同意离婚或者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有不同意见,法官可以根据证据来判决双方当事人是否离婚。从司法实践上来看,一般没有法定的离婚事由,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上诉,原告也可以选择在6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