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中方院长任职期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提供相关待遇。根据中方院长国内职称及赴任地区的差别等,中方院长的待遇主要包括:1、工资、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配偶补贴、年终奖金(上述累计约每月3300美元(副教授)/每月约3600美元(教授));2、一次性安置费和出国补贴(约3000美元);3、房租、医疗费和国际旅费(按总部规定标准报销)。
本校人员担任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将同时享受下列待遇:1、保留校内基本工资;2、中方院长国外工作津贴。
国内的校外人员应聘我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原则上我校目前仅考虑高校在编教师;受聘后,其人事关系仍留在原单位。受聘人员应与我校签订外派协议,且保证在协议期间全职到岗工作。受聘人员任期内除享受国家汉办的中方院长待遇外,我校将为其提供每年6万元人民币的补贴。
法律依据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