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程序要多久才能知道结果

2020年07月13日15:15:58

律师回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也就是说,无特殊情况的话,再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之后,大概六十天就可以知道结果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