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11]13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坚持不懈抓好粮食生产,实现我市粮食基本自给,对于管理好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11〕1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发〔2011〕1号、渝府发〔2011〕1号文件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以改善基础设施、强化科技支撑、
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单产水平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千方百计实现粮食稳定增产。
(二)目标任务。2011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3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达到1100万吨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农户和田块,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农田有偿调剂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1〕19号)精神,确保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2750万亩以上。通过宣传引导和生产指导,鼓励农民扩大粮食播种面积;通过调整种植结构,稳定水稻、玉米播种面积,扩大马铃薯种植面积;通过实施耕地轮作,扩大增、间、套作,推广粮经复合种植模式,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实现满栽满插;通过大力发展晚秋粮食生产,实现增产增收;通过组织代耕代种、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等措施,尽可能减少耕地撂荒,确保大春粮食生产耕地撂荒率控制在1%以内。
(二)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加快水利建设,积极新建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大力推进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全力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堤防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防御洪、旱灾害能力。抓紧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按照“统筹规划、连片推进、整体打造、综合示范”的原则,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以我市10个国家级粮食生产重点县和100个市级粮食生产重点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为重点,认真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标准粮田建设项目,搞好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加快农业综合开发和国土整治,落实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的政策,积极打造农艺、农机、工程相互融合、相互适应的高标准农田,集成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本增效技术,连片建设现代粮油示范基地20万亩以上。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全市推广配方施肥1500万亩。
(三)普遍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继续把高产创建作为抓好粮食生产的重要手段,深入推进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的粮食高产创建工作。在开县、大足县等全市31个粮食生产重点县和万盛区建立万亩高产示范片150个,在南川区及开县中和镇、大足县拾万镇等20个乡镇整建制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带动全市粮食普遍增产。促进良种良法入户到田,推广机械化生产技术,落实“千社一条龙计划”,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代耕服务。大力普及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模式,建设现代粮油示范基地,高产创建示范区新品种供种率、新技术到田率、新模式普及率达到100%,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实现全覆盖,带动全市粮食主产区优良品种普及率达95%以上、适用增产技术推广面达85%以上。
(四)扎实抓好农业科技服务。抓住实施新一轮种子工程的机遇,深化育种攻关,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加快构建以产业为主导、大企业为主体、大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加强高产、优质品种选育,加快良种更新换代,努力提高粮食良种化水平。深入推进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和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产业链示范,建设一批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基地,带动全市粮食生产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完善“专家+农技人员+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粮食生产领域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
(五)搞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搞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加强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农资的适时库存数量和价格监测,及时发布市场信息、调节市场供应,保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利益。
(六)抓好防灾减灾工作。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注意研究气候变化的特点和趋势,完善防灾减灾预案,及早做好抗灾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干旱、洪涝、低温冻害、病虫害等各类灾害监测预警,完善农村防灾减灾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推进农村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突发灾害应急响应。大力推进科学抗灾,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抗灾增产技术。狠抓灾后生产恢复,根据抗灾救灾需要落实救灾资金,搞好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有效减轻灾害损失。
三、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一)落实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认真落实种粮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等强农惠农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全面落实种粮大户补贴,继续开展种粮大户表彰奖励,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效益。
(二)实施考核奖惩,调动各级政府抓粮积极性。层层开展粮食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确保各级政府切实履行粮食生产工作职责。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建立“能增能减、能进能出”的产粮大县动态调整机制。
(三)完善服务体系,调动科技兴粮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围绕“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和现代农业、粮食高产创建等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加快改善基层农技服务体系装备条件,落实经费保障,全面开展农技服务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公益性农技服务体系在促进粮食生产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工作考核,开展表彰奖励,适时适当提高福利待遇,切实调动基层农技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服务能力。
(四)加强奖补扶持,调动农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工代赈等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广泛动员农村基层组织、农民群众新修和整治包括农田水利在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将2010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山坪塘整治、囤水田建设为主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强田间末级灌排沟渠、山坪塘、石河堰、蓄水池、机井、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调动农民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粮食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常抓不懈,确保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督导检查,在关键农时季节要派出工作组开展工作督导,检查中央和市里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切实帮助解决粮食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全市各涉农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并于今年11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履行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
(二)强化部门协作。市农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科委、市商委、市国土房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监察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市气象局等部门具体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强化资金投入。要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资金投入力度,涉农项目资金安排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的奖励资金用于良种良法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等粮食生产相关领域不少于50%,进一步支持粮食重大增产技术推广、高产创建和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强农惠农政策,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发展粮食生产的信心,鼓励和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大力宣传粮食生产先进典型,特别要宣传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扶持发展种粮大户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典型,为粮食生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201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201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吨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11]13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坚持不懈抓好粮食生产,实现我市粮食基本自给,对于管理好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11〕1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发〔2011〕1号、渝府发〔2011〕1号文件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以改善基础设施、强化科技支撑、
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单产水平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千方百计实现粮食稳定增产。
(二)目标任务。2011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3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达到1100万吨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农户和田块,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农田有偿调剂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1〕19号)精神,确保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2750万亩以上。通过宣传引导和生产指导,鼓励农民扩大粮食播种面积;通过调整种植结构,稳定水稻、玉米播种面积,扩大马铃薯种植面积;通过实施耕地轮作,扩大增、间、套作,推广粮经复合种植模式,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实现满栽满插;通过大力发展晚秋粮食生产,实现增产增收;通过组织代耕代种、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等措施,尽可能减少耕地撂荒,确保大春粮食生产耕地撂荒率控制在1%以内。
(二)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加快水利建设,积极新建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大力推进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全力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堤防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防御洪、旱灾害能力。抓紧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按照“统筹规划、连片推进、整体打造、综合示范”的原则,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以我市10个国家级粮食生产重点县和100个市级粮食生产重点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为重点,认真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标准粮田建设项目,搞好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加快农业综合开发和国土整治,落实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的政策,积极打造农艺、农机、工程相互融合、相互适应的高标准农田,集成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本增效技术,连片建设现代粮油示范基地20万亩以上。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全市推广配方施肥1500万亩。
(三)普遍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继续把高产创建作为抓好粮食生产的重要手段,深入推进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的粮食高产创建工作。在开县、大足县等全市31个粮食生产重点县和万盛区建立万亩高产示范片150个,在南川区及开县中和镇、大足县拾万镇等20个乡镇整建制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带动全市粮食普遍增产。促进良种良法入户到田,推广机械化生产技术,落实“千社一条龙计划”,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代耕服务。大力普及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模式,建设现代粮油示范基地,高产创建示范区新品种供种率、新技术到田率、新模式普及率达到100%,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实现全覆盖,带动全市粮食主产区优良品种普及率达95%以上、适用增产技术推广面达85%以上。
(四)扎实抓好农业科技服务。抓住实施新一轮种子工程的机遇,深化育种攻关,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加快构建以产业为主导、大企业为主体、大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加强高产、优质品种选育,加快良种更新换代,努力提高粮食良种化水平。深入推进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和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产业链示范,建设一批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基地,带动全市粮食生产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完善“专家+农技人员+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粮食生产领域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
(五)搞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搞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加强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农资的适时库存数量和价格监测,及时发布市场信息、调节市场供应,保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利益。
(六)抓好防灾减灾工作。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注意研究气候变化的特点和趋势,完善防灾减灾预案,及早做好抗灾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干旱、洪涝、低温冻害、病虫害等各类灾害监测预警,完善农村防灾减灾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推进农村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突发灾害应急响应。大力推进科学抗灾,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抗灾增产技术。狠抓灾后生产恢复,根据抗灾救灾需要落实救灾资金,搞好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有效减轻灾害损失。
三、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一)落实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认真落实种粮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等强农惠农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全面落实种粮大户补贴,继续开展种粮大户表彰奖励,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效益。
(二)实施考核奖惩,调动各级政府抓粮积极性。层层开展粮食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确保各级政府切实履行粮食生产工作职责。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建立“能增能减、能进能出”的产粮大县动态调整机制。
(三)完善服务体系,调动科技兴粮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围绕“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和现代农业、粮食高产创建等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加快改善基层农技服务体系装备条件,落实经费保障,全面开展农技服务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公益性农技服务体系在促进粮食生产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工作考核,开展表彰奖励,适时适当提高福利待遇,切实调动基层农技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服务能力。
(四)加强奖补扶持,调动农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工代赈等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广泛动员农村基层组织、农民群众新修和整治包括农田水利在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将2010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山坪塘整治、囤水田建设为主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强田间末级灌排沟渠、山坪塘、石河堰、蓄水池、机井、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调动农民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粮食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常抓不懈,确保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督导检查,在关键农时季节要派出工作组开展工作督导,检查中央和市里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切实帮助解决粮食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全市各涉农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并于今年11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履行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
(二)强化部门协作。市农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科委、市商委、市国土房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监察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市气象局等部门具体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强化资金投入。要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资金投入力度,涉农项目资金安排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的奖励资金用于良种良法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等粮食生产相关领域不少于50%,进一步支持粮食重大增产技术推广、高产创建和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强农惠农政策,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发展粮食生产的信心,鼓励和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大力宣传粮食生产先进典型,特别要宣传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扶持发展种粮大户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典型,为粮食生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201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201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吨
序号 | 区县(自治县) | 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 | 序号 | 区县(自治县) | 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
1 | 合川区 | 70.0 | 20 | 南川区 | 33.0 | |
2 | 江津区 | 65.6 | 21 | 秀山县 | 30.5 | |
3 | 开 县 | 58.3 | 22 | 彭水县 | 30.0 | |
4 | 万州区 | 51.0 | 23 | 荣昌县 | 30.0 | |
5 | 永川区 | 50.0 | 24 | 石柱县 | 25.5 | |
6 | 奉节县 | 43.0 | 25 | 黔江区 | 25.0 | |
7 | 涪陵区 | 43.0 | 26 | 巫山县 | 22.0 | |
8 | 大足县 | 41.5 | 27 | 渝北区 | 20.6 | |
9 | 云阳县 | 41.5 | 28 | 巫溪县 | 20.0 | |
10 | 忠 县 | 40.8 | 29 | 璧山县 | 17.3 | |
11 | 綦江县 | 38.1 | 30 | 武隆县 | 16.5 | |
12 | 垫江县 | 38.0 | 31 | 城口县 | 9.0 | |
13 | 潼南县 | 37.3 | 32 | 北碚区 | 8.0 | |
14 | 梁平县 | 37.5 | 33 | 万盛区 | 5.0 | |
15 | 酉阳县 | 36.5 | 34 | 九龙坡区 | 2.7 | |
16 | 巴南区 | 36.0 | 35 | 沙坪坝区 | 1.4 | |
17 | 长寿区 | 36.0 | 36 | 江北区 | 1.2 | |
18 | 铜梁县 | 34.7 | 37 | 南岸区 | 1.2 | |
19 | 丰都县 | 33.3 | 38 | 双桥区 | 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