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除了《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以外,以及民诉法规定的第一次起诉后判决不准离婚或撤诉的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不得提起离婚之外,对于起诉离婚的时间没有其他特别的限制。去法院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当事人本人带着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等材料,到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起诉时的具体材料如下:1、起诉书,起诉书要写明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2、证据方面。有孩子的,要准备孩子的出生证明。有财产的,需要提供由法院处理的财产清单并附相关证据,对方有过错的,需要提供对方过错类证据。3、管辖。离婚案件原则上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如果被告不在户籍地的,可以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外地。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而且超过一年的,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法院管辖。最后,材料一般需要一式三份,给法院和对方当事人各一套,自己留一份备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