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2020年07月21日20:02:39

律师回答

法官会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工资奖金;第二生产经营的收益;第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第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第一,一方婚前财产;第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了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第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第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第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个人财产。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对夫妻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是夫妻双方一人一半的原则。如果存在一方有藏匿转移财产或者需要照顾妇女儿童的情况,对一方所得的财产比例分割,可以做出少于或者多于50%的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