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婚内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一方家暴,另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指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另一方造成财产损失以及人身伤害就医等相关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根据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