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07月07日03:21:19
发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11]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西安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是实施《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7-2011年)》的最后一年,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责任,对照《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确定的任务,结合贯彻落实今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认真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将各项任务落实到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报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西安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1年是贯彻实施《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7-2011年)》的最后一年,也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市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针对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积极研究建立健全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及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负责)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到期自动失效。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负责)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巩固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合理调整机构设置,切实解决部门职权交叉等问题。推进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途径。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项目。制定《西安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纳入目录管理。继续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加强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制定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逐步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市编办、市监察局、市城管执法局分工负责,市级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所有行政机关要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场所向社会公开办事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等,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着力提高行政执行力,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正确有效实施。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市法制办要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认真清理受委托行政执法组织,落实持证执法制度。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二是切实落实罚缴分离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实现罚缴分离,除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一律由当事人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必须制作行政处罚文书,出具法定罚款票据。三是继续抓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要认真总结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经验,宣传典型,扩大试点范围,推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各试点单位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情形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并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四是推行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财政局负责,有关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配合)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扩大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力,引导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维护合法权益。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要及时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配备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必需的办案条件和经费,保证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市法制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分工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七)加强舆情应对和处置。加强培训,提高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落实机构和人员,对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分析、研判、预警和引导,及时回应民声民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负责)

(八)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年安排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及实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市、区、县政府要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区县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九)继续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总结雁塔区、高陵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区(县)的工作经验,扩大依法行政示范点范围,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作用,以点带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市法制办牵头,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十)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认真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各项规定,强化统筹协调,改进工作思路,严格规范征收程序,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组织实施强制拆迁或变相强制拆迁,确有强制拆迁必要的,必须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区、县政府及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制定《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2-2016年)》。市法制办要摸清全市当前依法行政的总体情况,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充分进行调研考察,制定好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市法制办负责,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配合)

(十二)依法保障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成功举办。2011西安世园会期间,要围绕世园会周边社会治安、道路交通、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广告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特许经营以及国外参展商利益保护等方面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提供公共服务,加强执法管理和法律服务保障。(有关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及其领导干部,要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把依法行政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明确具体分值,与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要抓住重点环节。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新举措,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政府法制机构要严格履行职责,组织好推进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在开展依法行政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监督,提高监督效能。对影响重大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依法进行处理。

(三)要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按照《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要求,落实人员编制,配备得力干部,充实专业人才,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于5月16日前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