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简单来说就是在异地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读的,且符合居民身份证条件的居民,可以在所在地办理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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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简单来说就是在异地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读的,且符合居民身份证条件的居民,可以在所在地办理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