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所以,结婚证撕碎后,须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方才能协议或者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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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所以,结婚证撕碎后,须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方才能协议或者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