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发[2011]3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各区县(自治县)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及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较好地完成了2010年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城镇化率比2009年提高1.41个百分点,达到53%。
经严格考评,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垫江县、忠县、开县、奉节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外经贸委、市移民局、市林业局荣获2010年度城镇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增添措施,加大城镇化工作力度,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发布文号: 渝府发[2011]3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各区县(自治县)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及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较好地完成了2010年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城镇化率比2009年提高1.41个百分点,达到53%。
经严格考评,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垫江县、忠县、开县、奉节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外经贸委、市移民局、市林业局荣获2010年度城镇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增添措施,加大城镇化工作力度,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